欢迎来全国招标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与公示平台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客服中心 隐私声明 网站导航              未登录,点击 登录

强化信用监管锻造规范交易秩序的“金钥匙”

        为治理招标投标领域普遍存在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顽疾,近年来,湖北省在依法重拳惩治的同时,把信用监管当作破解治理难题、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的“金钥匙”,夯实招标投标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桩”,把信用建设作为一个体系,全省“一盘棋”整体推进,取得了一些成效。
        基本情况和模式
2008年,国家十部委发布实施《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湖北拉开了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序幕。扭住“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信用制度、完善信息平台”三个关键环节,稳步推进。
2014年,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被确定为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9个行业性试点示范单位之一。信用体系建设迈入快车道。局党组把信用建设作为改善全省交易环境,促进交易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打造“信用湖北”的重要抓手,逐步实现从行为监管到信用监管的转变。
经过五年多努力,初步形成了“三个一”信用监管“湖北模式”:抓住一条工作主轴——信息归集、披露和应用;完善一个平台体系——量化管理系统、汇集系统和招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健全一套推进机制——规划法规制度+考核通报联络机制+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连续三年在湖北省直机关社会信用建设年度目标考核中排位第一。
主要作法和成效
在实践中,湖北运用信用监管这把“金钥匙”,逐个破解招标投标中的难点、痛点,主要作法是“七个破解,七个到位”,整体式推进。 
1.破解体制机制难点,信用建设基础夯实到位
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创新的工作,基础差、底子薄,而且牵涉部门多、主体多、利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必须从体制机制入手,统筹发力,协同推进。
一是“一套班子”落实信用监管主体责任。从理顺体制机制入手,2014年初组建了省、市、县三级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职领导挂帅,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由业务处室牵头抓,局和中心各处室配合抓,三级联络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了“统筹谋划、层级负责、三级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体制。
二是“一个会议”形成工作部署推进机制。连续六年,每年初召开全省系统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总结交流上年工作,部署和分解全年任务,年中督办通报各地信用信息上报情况,年底进行目标考核,评比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联络员。形成了“年初部署任务、年中督办检查、年底评比表彰”的信用建设工作推进机制。
三是“一支队伍”确保信用政策落实到位。一支高素质有战斗力的队伍,是执行好信用制度的先决条件。每年都借全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之机以会代训,或是召开违法违规信息上报、量化记分管理、典型案例上报、信用承诺注册等专题业务培训会,对三级联络员队伍集中培训;还组建联络员QQ群,确保信用信息及时传达到位、反映问题及时解答到位、信用政策正确实施到位。
2.破解法规制度难点,信用体系框架搭建到位
推进信用建设,法规制度必须先行。在招投标信用领域,没有成熟的制度体系可以借鉴,只有“摸着石头过河”,逐步建立健全。湖北目前基本上形成了“1+1+X”的公共资源招投标信用建设制度体系。
第一个“1”,是“一个条例”为信用提供“坚强保障”。2015年5月,省人大颁布《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的主体、职责、体制机制、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应用。为推进全省招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法律支撑。
第二个“1”,是“一部规划”为五年信用“勾画蓝图”。2015年10月30日,省信用办向全省转发《湖北省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明确了五年信用建设总体思路、两阶段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支撑体系。
“X”,是“一套制度”为信用监管“立好框架”。湖北根据招投标失信行为的轻重,分类施策加强监管:对一般失信行为,发文授权各交易中心可以进行现场制止、约谈提醒、警示公布;对违法违规行为,管委会发文授权监管部门实施量化记分管理(分别记1分、4分、8分、12分);对特别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推送上“黑名单”,实施市场禁入。另外,还配套出台了事前信用承诺制度、联合奖惩案例报送制度、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制度、质量创优奖励制度、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A级纳税人联合激励制度等等,有奖有惩,初步构成了信用监管的制度体系框架。
3.破解信息归集难点,信用信息公示公开到位
信用信息只有能够归集得上来,“曝光”得出去,才能真正起到震慑作用。过去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各地对招投标处罚信息总是“藏着掖着”,不报、少报、漏报。破解的办法是“互联网+信用信息”。一手抓信息归集。强调招投标行政处罚信息必须“七日公示”,每半年通报全省各地信息上报情况,年终通报表彰信息报送先进单位;一手抓平台建设。2016年7月1日,把原“省招投标违法违规信息发布平台”升级为“省公共资源招投标信用信息平台”,自主开发了“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电子系统”,集发布工作动态、宣传法规政策、公示违法信息、量化记分管理、发布“黑名单”、信用承诺、联合奖惩信息等多个功能为一体,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晒太阳”,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打蛇就打七寸”。现在市场主体不怕罚款,就怕上“曝光台”和“黑名单”。截止目前,公示省市县三级违法违规信用信息达2433条,公示“黑名单”163个。上了“黑名单”的企业投标异地投标屡次受阻,叫苦不迭。“黑名单”逐步成为监管机构对失信行为的“杀手锏”。
信用平台还与信用中国、信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法院、税务、工商、建设、铁路、交通、政采等12个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链接,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扩大信息共享,逐步拉紧失信人的缰绳,切断了“换个马甲”异地投标的后路,促使失信人“一地受罚,处处受制”。
4.破解自律约束难点,信用主体公开承诺到位
自律的缺失,是招投标市场主体违法失信行为多发的源头。只有促进自律,才会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围标串标、假借资质、虚假招标、规避招标、不公评标等行为,让交易主体从不能、到不敢、再到不想失信。湖北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为市场主体戴上“紧箍咒”。制定了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专家等四种《信用承诺书(范本)》,要求其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必须按范本公开《信用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交易活动必须合法、诚实、守信,否则将受到相关制裁和联合惩戒。截止目前,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已集中公开8310条四类主体信用承诺书。此外,强化对湖北省招标投标协会的指导工作,指导协会抓好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从业知识培训。
5.破解信息应用难点,信用主体联合奖惩到位
信用信息怎样得到充分、合理地应用,是信用建设的核心意义也是难点。为鼓励信用信息运用,要求各地每月上报公布联合奖惩案例,同时推送到“信用湖北”。要求招标人在开展资格审查、评标、定标、选择代理机构等活动、监管部门对专家资格审查入库活动中,都要主动查询和运用信用信息。对守信主体有加分、优先选择、容缺机制等激励和实惠,让他们“一路绿灯”;对失信主体有扣分、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中标无效等惩戒,提高失信成本,让他们“寸步难行”。据统计,截止目前,共接受社会查询40000余次。另外,从2018年10月1日起,湖北还将正式推行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用修复制度,既给适当惩罚,又不“一棍子打死”。
6.破解诚信环境难点,营造良好交易氛围到位
推进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离不开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一是在湖北日报、湖北省政府门户网、《公共采购》《中国招标》等媒体广泛宣传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在局门户网站、《湖北公共资源交易》杂志等媒体开辟专栏,持续宣传信用建设。二是组织开展“诚信招投标”征文活动,11篇文章在“信用湖北”征文中获得省信用办、省文明办联合表彰。在“信用中国”的“诚信建设万里行”活动中,大力宣传湖北招投标信用建设工作。三是与高校合作开展“商务诚信评标法”、“招投标信用综合评价与应用”、“招标投标信用大数据分析”等课题研究。高密度、全方位的宣传让诚信招投标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7.破解信用评价难点,试点探索示范引领到位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由综合监管机构负责开展招投标信用评价。为破解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在开评标活动运用中的难题,2016年起,湖北选择把襄阳作为招投标信用综合评价试点先行先试,为全省开展信用评价探索路径,积累经验。襄阳市出台了《襄阳市招标投标信用综合评价暂行办法》和八个配套细则,开发了综合评价电子系统,以房建、市政、水利等三个领域的施工、监理企业为对象开展信用综合评价。运行一段时间,经过评测,已对遏制围标串标产生了明显效果。
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湖北虽然在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中取得了一些进展与成效,但与兄弟省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信用信息的规范应用、红黑名单的管理、信用修复、开展第三方信用评价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短板。
对下一步工作,借此机会,提三点建议:一是建立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达到互认共用。二是加强对第三方开展招投标信用评价工作的研究、应用和管理。三是多组织类似研讨活动,加强各地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互相借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