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下午,一名女士来到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市场监管局信用股,一进门就发起牢骚:“你们为什么不同意我们公司参评区文明单位?其他几家公司都入围了,为什么我们公司不行?我们公司到底哪里做得不好?”这名女士连续发问,让工作人员一头雾水。工作人员让她坐下来慢慢说。
经了解,原来这名女士姓王,是垦利区一家公司的行政主管。这家公司今年业绩良好,各项业务指标在全区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对参评区文明单位信心十足。谁知,公司当天一早接到区文明办工作人员的电话,说公司有失信记录,不符合区文明单位参评条件。王女士听到这个消息顿时蒙了,这个荣誉对公司来说非常重要。她立即赶到垦利区市场监管局问个究竟。
王女士一脸不解地问:“我们公司一直遵纪守法,从未被行政执法机关处罚过,为什么会有失信记录?”
工作人员说:“您先不要急,我查看一下。”
工作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查询发现,该公司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公示2016年度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王女士,你们公司2016年度没有按时申报年报?”工作人员问。
“这个我不知道。企业申报年报跟参评区文明单位有关系吗?”王女士问。
工作人员拿出一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手册》递给王女士:“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企业未按规定报送年报,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你们公司因2016年度未按时申报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所以区文明办在了解该情况后取消了你们公司的参评资格。”
“我一直以为,只要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不被行政机关处罚就可以了,没想到不申报年报的后果这么严重。”王女士此时恍然大悟,懊悔不已。
工作人员安抚道:“别着急,你回去尽快联系属地市场监管所抓紧补报年报,别忘了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王女士翻了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操作手册》,说:“这个代价真是太大了,我回去马上处理,以后再也不会忽视年报了。”